第274章 你快把这干爹给退了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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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了诗,李婷来叫,所以就准备吃饭了。

陆浩成已经回来,最近从事体力劳动少了,加上去工作的地方都是些娇贵人的所在,他也要注重仪容仪表,所以他的模样似乎在转变,看上去年轻了一些。

来了新客人,介绍了之后,才知道常运喜竟然是华夏大学的教授!大家全部肃然起敬。

杜美莎和娜仁托娅理所当然的每天蹭饭,磨了两天,杜美莎今天总算是穿上他为她绘制的那一套汉服,顾不得洗什么洗了,先穿出来秀一下!

所以这饭桌上突然了出现了一位像是古代走出来的美女,让所有人都为之注目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出生的点数都是一样的,杜美莎与娜仁托娅一样,把胸前的点全点在了颜值上,穿这种汉服之后,就感觉气质一变,原本男人只在意的三点一线,变成了面子问题了。

虞紫薇看得眼睛直冒光,然后就开始一直瞅陆逸尘……

“师弟,怎么样?从明天起,我就穿这样的衣服啦!嘿嘿嘿……”杜美莎转了一圈,大大方方的将自己展示了一番。

“李爱妃的手艺不错,不过你都穿这种衣服了,要矜持!李爱妃,你们道具里有没有步摇,拿一根插她头上,再教教她穿这种衣服该怎么走路才不会摔倒,然后要怎么走才显得美丽。”陆逸尘嫌弃道。

杜美莎的样子就是一只现代的猴子穿上古代人的衣服而已,太跳脱太好动了,这不适合这种画风。

“有的,不过行李里头,行李还没到呢,我爸说,应该快了,估计就这两天吧,上次回去也是十来天。”李婷道。

“到时我一起去搬,哦,对了,我到时叫上大肠阿标一起帮忙。”

“师弟,我戴什么不摇?”

“步摇,走路一步两步的步,以前古代也叫不摇,不要的不,意思就是让你保持在走路时,步摇上的垂珠要基本保持不动,这是以前大家闺秀都要学习的,目的在于规范女子行走姿态,体现大家闺秀的娴静与行路体态美,后来久而久之,步摇成了大家闺秀的标志,只要步摇一插,别人就很容易从这个上分辨出,与一群婢女走在一起的女子中哪位才是小姐。”

解释的却是常运喜。

“没有也没关系,拿根筷子,上面系个三寸长的绳子,上面吊个螺母代替也行。”陆逸尘笑道,想想杜美莎这样的颜值头上插根筷子的场面就很欢乐。

“有螺丝母吗?给我找个,我马上做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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